聚焦两会|中国无人机市场走向如何?听听2023年两会的声音
日期:2023-03-14 来源:空域管理 点击:93
一、加快无人机监管改革,驱动低空经济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高德红外董事长黄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无人机行业立法和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低空空域审批流程,充分释放我国轻小型无人机的消费潜力,充分满足社会治安、城市智慧化管理等多方面需求,激励无人机行业企业科技创新,以高质量科技供给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无人机在社会治理、城市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测绘、巡检等野外作业上有独特优势,能大幅降低人为作业风险,有效提升作业效率。 黄立代表说,由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出现实践中无人机空域使用的管控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进而导致空管部门对正常飞行需求进行“从严管控”,“黑飞”现象也难以管控。
“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无法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激发科技创新潜能,甚至可能导致行业萎缩,丢失这个万亿级别的市场。”黄立代表说。
鉴于此,他提出三条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轻小型无人机低空空域适用法律法规体系。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发布。在分级分类、空域规划、空域使用等方面进一步适度放宽、优化。如规定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部门、中央企业、具备资质的轻小型无人机大型科研生产企业等使用无人机空域采取备案制;放开低空空域或超低空空域,轻小型无人机在真高 300米以下空域飞行无须报批(视距内),使无人机飞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高效运行。
二是进一步理顺轻小型无人机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责任主体。在法律、法规未对真高300米以下空域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建议充分发挥国家空管委协调职能,打通军航、民航和地方政府管理渠道,建立“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将真高300米以下空域轻小型无人机的飞行管理主管单位明确为地方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审批,并将相关数据报空军备案。涉及到空域使用的“黑飞”或违法行为,统一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三是扩大轻小型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范围,创新管理工作。建议将湖北作为空域改革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可信任用户及无人机科研生产企业无人机空域使用管理的绿色通道,简化、放宽政府、执法部门、中央企业等可信任用户及无人机科研生产企业试验、多批次飞行、无人值守机库部署远程控制飞行、飞行数据脱密处理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建立统一的无人机空域使用管控平台,对无人飞行任务管理和飞行计划进行由公安部门一站式受理,一个窗口审批。
二、上海代表团建议加强“无人机”管理:既要制约“野蛮生长”,又要保护行业发展
上海团全体代表提交一份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管理的代表团建议:从法律规制、产业规划、技术标准、监管机制、社会共治等多方面加强对无人机行业领域进行监管。上海代表团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建立无人机综合监管机制,为无人机监管提供法律遵循,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及技术标准,在国家层面制定促进无人机制造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无人机系统分类及分级》相关标准制订,尽快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的民用无人机标准体系,统一制定监管标准并完善配套措施。建立以飞行管理为核心,涵盖空域管理、生产制造管理、行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的无人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明确军队、民航、公安、工信等各方在无人机监管中的责任界限,形成无人机管理多方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
上海代表团还建议,探索无人机监管的信息化赋能手段,建立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军队、民航、公安共享管理数据。此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将部分无人机管理职能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实施。
三、支持在深圳建立“低空经济示范区”,探索更高效空域和飞行管理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鹏城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建议推动协调深圳开展融合空域管理试点,加快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进一步优化低空运行和保障服务,强化城市低空安全手段;建设低空数字化基础设施,打造低空操作系统,构建数字化管理和新服务模式,支撑具有“异构、高密度、高频次、高复杂性”特征的大规模低空融合飞行,服务好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各类新需求;试验和探索新模式、新技术,建立实现城市低空动态管理的体系和系统能力;充分探索和挖掘深圳城市低空空域资源,探索低空空域融合运行管理机制,积累低空融合飞行相关经验,形成管理规范。
四、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建议在四川打造国家航空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
四川产学研资源聚集,规模大布局广。依托三线建设的“老底子”,四川航空产业已建立起完整的飞机总体设计、总装制造、系统集成和试验验证体系,四川成为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军用飞机、航空发动机重要研制基地,国内同时具备研发和制造飞机整机、发动机能力的地区之一,工业级无人机等产品研制跻身全国乃至世界前列,具备打造航空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的良好基础。
全国两会上,3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联名提案《关于在川渝打造国家航空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谢商华是第一提案人。她调研发现,四川有300余家以航空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成飞和中国航发成发、中国航发涡轮院等行业龙头单位为代表的航空装备产业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16个民用运输机场,有28家诸如中航无人机、腾盾等重点整机企业。
不仅有规模有优势,布局也很广泛。四川已构建起以成都为核心,绵阳、德阳、泸州等市州协同发展的航空装备产业空间格局。以绵阳为例,不久前,中国科技城(北川)通航产业园被认定为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月刚刚招引了7个重大项目,签约金额达50亿元。
“四川处于西部,具有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区位特点。”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翟刚表示,四川航空航天领域优势明显,防务整机、大中型无人机等产品竞争力强,建议从产业战略备份角度,推动航空制造业增加在川布局。
五、应加快推进设立“中国航空日”相关工作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记者从航空工业集团获悉,全国政协委员、航空工业特级技术专家羊毅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加快推进设立“中国航空日”相关工作。
航空工业是保障国家安全、引领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量。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70多年的发展,新中国航空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性跨越。
羊毅指出,把1909年9月21日“冯如1号”试飞成功作为开创性、奠基性的事件设为“中国航空日”,是对国家航空事业的先行者和一位伟大爱国者的纪念,也是对航空报国精神的一脉传承,更是对中国航空事业的继往开来的铭记和寄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成为每一名中华儿女的梦想。时代赋予了航空工业责无旁贷的战略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以批示、贺信、回信等形式对航空工业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继续弘扬航空报国精神,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创新发展,继续为实现建设航空强国目标而奋斗。” 羊毅表示,设立“中国航空日”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建设新时代航空强国的重要举措。
羊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启动相关报批、审核程序,早日完成法理和决策程序认定,加快推进将9月21日设立为“中国航空日”的相关工作。
六、设立国家重大专项,推动我国通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如何走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的通航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空研究院副院长吴希明在两会上建言献策。他建议,通过设立通航产业国家重大专项等方式,逐步构建我国通航产业体系。
据记者了解,在民航局印发《“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后,各省(市)纷纷积极落实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推进低空空域改革试点。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将通航纳入督察激励范围,由民航局牵头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所在地通用航空发展督查激励评价工作,评选出的督查激励对象为湖南省长沙市、湖北省武汉市、安徽省合肥市等三个城市;2022年评选出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等3个地方。
“大力发展通航产业已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但推动我国通航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还存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空研究院副院长、航空工业科技副主任吴希明表示,我国通用航空产业还存在市场培育不够充分、基础设施不足、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低于预期等困难和问题。
截至2022年底,全国通用飞机飞机注册数量为3177架,较2021年的3018架增长5.3%;通用航空机场399个,较2021年的370个增长7.8%;通航飞行量121.9万小时,再创历史新高,较2021年的117.8万增长3.5%;无人机飞行小时数突破千万;国内通航短途运输航线121条,较2021年新增13条;通航相关工商注册企业84136家,年增长近11%。
目前,全国通航使用低空空域仍不足30%。吴希明指出:“空域划设不精准、空域审批报备程序繁琐等问题依然存在,无法达到成网连片的效果;同时,大部分通航机场功能比较单一,地区分布也不均衡,地域广阔的中西部地区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密度较低。”
因此,吴希明建议加快推进全域低空空域改革步伐,通过通航产业重大专项牵引,进一步优化“军、地、航”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飞行计划审批制向负面清单制的转变,释放空域资源供给,服务民生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时通过通航产业重大专项牵引,引导国家和地方加大投入力度,显著增加尤其是西部地区通用机场数量,打造一批综合性、智能化、集成型的起降场所和服务基地,形成由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联合开发机制,实现通用机场全国网络化布局。
此外,吴希明还表示,目前我国通航市场的国产航空器占比不足20%,过渡依赖进口航空器,极易在备件支持、部件维修等环节出现“卡脖子”,建议加大对国产自主通用航空器研制应用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研制满足国家需要和市场需求的新型产品,分阶段完成新能源航空器的研制,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公安、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建议优先采购国产航空器或国产航空器提供的通航服务,推动国产航空器的市场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