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5 来源:重庆安保集团 点击:195
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8月22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258号),要求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于2026年6月底以前实现全员全量培训上岗。
《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258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公治安〔2023〕204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市公安局积极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公发〔2023〕51号),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我市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经过前期精心准备,目前全市已具备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条件。
①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于加强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保卫干部、保卫人员培训,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保卫人员积极参加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水电油气、国防军工、学校医院、党政机关、金融邮政、文博科研、公交地铁、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鼓励优先录用取得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开展保卫人员上岗初任培训。为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市局在治安总队设立工作专班,积极策动,全面协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组建专班专人,打表推进。
② 统一标准,确保认定质量
为确保认定质量,统一认定标准,我市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取认定机构统一的方式。市公安局协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我市申报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单位进行了遴选,重庆市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我市首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证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保卫管理员培训采取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多元的方式。参培人员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培训学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目前,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并经市公安局备案,重庆市飞驶特职业培训学校成为首家市级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学校。各区县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可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4号)、《关于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8号)等文件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开设相关培训项目,并经公安机关备案,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
各级工作专班要会同人社部门加强对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认定工作中出现的违规和舞弊行为,要会同人社部门严肃处理,确保认定公开、公平、公正。
③ 明确任务,分步有序推进
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全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保卫干部要在2026年6月底以前实现全员全量培训上岗。各单位要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建立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监督指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保卫干部按照分步计划时间要求全员全量培训,并参加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链接1:米兰体育关于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infodetail.php?id=2685
链接2:重庆市飞驶特职业培训学校关于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公告:/infodetail.php?id=2686